婚姻除了感情之外,真的需要很多理性。

 語姐結婚後,用自己的錢投資了一套老家(省會)的房子。最近,她打算將這套房子賣掉,但因為房子屬於婚後房,是夫妻共同財產,必須雙方都同意,簽一份同意聲明,才能賣這套房子,如果一方不同意,就沒辦法進行交易。 去外地賣房,怎麼著也要來回折騰幾天。而語姐的老公是醫生,工作非常忙,請假更是很難,他沒有時間去辦理各種手續。無奈之下,語姐讓老公簽了委托書,並且去公證處公證,然後委托語姐全權代理,這樣房子才可以賣掉。 2016年夏天,語姐帶小孩去美國度假,但她老公工作忙不能去,他們就需要簽一份公證書備用,證明這件事情,語姐老公是知情的。否則,萬一老公不知道,配偶是去賣小孩呢? 我們就感慨婚姻在某種程度上是“無限責任公司”,結婚後,婚姻的收益和風險共存,雙方是綁定在一起的。 無限責任是指當企業的全部財產不足以清償到期債務時,投資人應以個人的全部財產用於清償,實際上就是將企業的責任與投資人的責任連為一體。在某種程度上,婚姻也是如此。 婚後,無論是誰的錢,都是雙方的錢。即使簽了婚前協議,可是這個協議隻對夫妻雙方有約束力,對其他人沒有任何作用。  電視劇版《何以笙簫默》中,有一個情節令我印象深刻:趙默笙雜誌社的總監文敏因為丈夫出軌要離婚,但她丈夫好賭,欠了很多高利貸,想讓她還了賭債後才肯離婚;文敏不同意,她丈夫就找流氓騷擾她,先是家里,後來是辦公室,最嚴重的一次都砸傷了同事。 文敏在和男主角何以琛(律師)交談時說:“我們婚前因為他父母不同意,簽了婚前協議,從結婚到現在,我一分錢都沒有享受到,卻要幫他還賭債。” 何以琛糾正了她一個觀點:“在這點上你可能有認知上的錯誤,婚前協議在對外債務中是無效的。婚前協議隻對夫妻雙方有約束力,對不知情的第三人是沒有效的。當然,這是賭債,又另當別論。” 文敏補充:“我看過婚前協議,婚前協議上有一條是夫妻一方因賭債欠下的債務,不算共同債務。” 何以琛接著說道:“但在現實生活中,你要證明這筆債務屬於賭債非常有難度,從以往案例,很多賭債是以工程款、貨款寫下的借條......”(這個情節是第九集11分鍾左右。) 針對電視劇演的內容,我去谘詢了律師,不存在常識性錯誤,說的是對的。一般來說,婚前協議合乎法律規定,對內有效對外無效。 即使有婚前協議的存在,假設你有一套房子,是你的婚前財產,但是老公投資失敗了,對外債務無力承擔,你也是要承擔對外債務的,有可能房子被查封拍賣,只是你如果離婚,可以要求男方補償給你損失,法律術語追償。 這兩年,因為配偶一方在結婚後借了巨額債務,另一方甚至到了離婚後都不知情,卻仍然要背上巨債的事情也有不少。不少人因為這樣財產被強製執行,變成老賴。除非你能夠舉證這個借貸行為沒有用於家庭共同生活,但在實踐中,舉證太難了。  我們到底要不要簽婚前協議? 這件事情,我結婚的時候壓根沒有想過。或者,我們想過,但覺得沒有必要,畢竟結婚時,我和劉先生都沒什麼錢。 我看百科提到,製定婚前協議的主要目的是對雙方各自的財產和債務範圍以及權利歸屬等問題實現作出約定,以免將來離婚或一方死亡時產生爭議。 每個人的情況不同,可以自己評估一下要不要做。不懂的地方,找一個婚姻方面的律師谘詢。  在婚姻中,我們如何保證自己的財產不受損失呢? 目前,中國房子的產權歸屬都比較清晰,除了婚前買房,婚後共同還貸這種情況離婚時容易引發爭議,其他都比較清楚了。 還有一種情況更嚴重,就是一個男人只有房子,但是工作收入一般,女方努力工作賺錢,補貼家用,可是離婚時,女方反而要淨身出戶了。 很多時候,我們因為愛情而結婚;但走進婚姻中,我們才發現面臨的大多數事情僅僅靠感性是解決不了的。某種程度,婚姻真的和開一家公司一樣,異常複雜。  研究了很多,我總結出來最重要的一點,選對人很重要。  夫妻理論上是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普通合夥人關係,對方做了什麼事情,你都要負責。選對人,不一定是指這個人多麼有錢,家庭背景多少,而是人品,沒有不良嗜好。 哪幾種男人一定要遠離呢?賭博。嗜賭的男人一定不能要,我身邊的例子,凡是嗜賭的男人,基本上輸掉了家里的所有家當,有的甚至把房子抵押去借錢,弄得妻子和孩子無家可歸。 我推薦看一下嚴歌苓的《媽閣是座城》,這本書講的是疊碼仔梅曉鷗跟三個男賭徒之間的故事,賭博以非理性、投機、僥幸心理做籌碼,無論什麼人,都逃脫不了慘敗的命運。 如果婚後,你發現這個男人賭博,並已經開始借錢,一定要及時止損——離婚。雖然賭博的債務,理論上不受法律保護,但是現實生活中,欠了賭債,債權人也會不斷騷擾,你根本無法正常生活。 這一點不僅僅適用於女人選老公,也適用於男人選老婆。  遊手好閑的男人也不能要,一個人太閑了,不工作,就會想歪門邪道。不工作的男人,除非雙方協商後,照顧家庭的奶爸,大多底線很低的。和這樣的人在一起,你也會非常辛苦,日子過得艱難。 同樣,每個月刷爆信用卡也要買奢侈品的女人,也不適合共同組建家庭。(你非常有錢,就想要這樣的女人花錢的除外。) 一個人品靠得住的人,哪怕最後感情破裂了,也會想著保證對方的利益,不會走到撕逼、反目成仇的地步。 很多時候,我們不擔心不能從這段婚姻中獲益,更多的是不能因為這段婚姻,背負上一輩子都還不上的債務。  其次,互相信任,財務透明。  不管誰管錢,一方一定要知道家里的財物狀況,避免錢被轉移、揮霍、贈給第三人(小三)等。 大額開支和重大的投資,雙方一定要商量,兩個人都同意才可以;要不然投資失敗後,另一個人也要承擔這個責任。我以前一個學生的媽媽,沒有告訴他爸爸,參與了民間借貸,家里幾十萬存款都因對方跑路而沒有了。 所以,做好財務的管理是非常重要的。我和劉先生基本上每個月都會做一份簡單的家庭收支報表的,收入多少,支出多少。大額消費,基本上要共同決定。 目前,我們錢沒有放在一起管理,但是放在一起規劃的,大家對彼此也很放心。  第三,婚姻需要理性、慎重對待。  在結婚之前,很多問題一定要想清楚。為什麼要結婚? 每個人的理由不同,有的是因為愛情,有的是年齡大了,家里逼婚....... 不管出於什麼原因,結婚這件事情都需要像開公司一樣,理性對待,不能兒戲。在婚前,選人是重要的,雙方的財務情況也要彼此透明。 走入婚姻後,雙方就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一起經營這個家庭了,讓生活因為兩個人變得更加美好。 結婚是一件很麻煩的事情,可是結婚這件事情,真的讓我過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我和劉先生,剛開始肯定是因為愛情在一起,但生活在一起後,才驚喜地發現,原來結婚這麼好。 我倆共同努力在上海買了房子,產權各50%,靠我自己,沒有買房資格,靠劉先生,經濟壓力會很大,而兩個人一起這個問題就解決了。 此外,結婚帶給我們很大的安全感,什麼事情,有一個人共同分擔。每次出差,我從上海出去,飛機晚點,我也很從容,但回程飛機晚點,我和劉先生都會著急、焦慮。一想到家里有個人等著我,我內心就特別安定。 我是一個特別折騰、漂泊的人,劉先生特別穩定,他讓我感到無比安心。 在家庭上,我和劉先生有共同的目標,都是將婚姻生活越過越好。這個過程中,我們可能有不少分歧和問題,一起解決就是了。我們清楚地知道,婚後我們有自己的生活,但更清楚地知道,我們有共同的目標,我們是利益共同體,只有兩個人都好,大家才好。 婚姻除了感情之外,真的需要很多理性,不管怎樣,一定要慎重,免得自己在經濟和精神受到雙重傷害。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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