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金素梅質疑節目製作不透明 公視依法反擊

▲高金素梅質疑節目製作不透明,公視依法反擊。(圖/NOWnews資料照) 大 中 小 立委高金素梅於4月20日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指公共電視節目製作資訊不夠公開透明,要求公開製作廠商、預算經費等資訊,限於1個月內提改善報告,並召開「公視連續劇企劃案受理程序與工作流程辦法」公聽會。對此,公視18日招開董事會討論,決議停止召開公聽會,並發表三點聲明。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新聞稿針對立法院高金素梅委員日前要求本會召開「公視連續劇企劃案受理程序與工作流程辦法」公聽會,經過五月十八日公視董事會討論,決議停止召開,並發表如下聲明:一、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為財團法人組織,並非政府機關,無法源基礎可在立法院舉辦公聽會。二、本會感謝立法委員對公視的關心,針對委員的建議,將由董事會召開「節目諮詢委員會」,邀集學者專家與製作團隊舉行會議,針對現行「連續劇企劃案受理程序與工作流程辦法」進行討論,會議結果將依據公共電視法第35條之規定,對外公開。三、公共電視法第11條規定:「公共電視屬於國民全體,其經營應獨立自主,不受干涉......。」誠然,製播獨立不等於不受監督。組織上,公視每一位董、監事都是由立法院依黨派比例組成的審查委員會,以四分之三的多數決同意產生;程序上,公視依相關法規規定,亦有明確的監督、問責機制。是以,如果立法委員對本會政策及產製內容有任何指教,建議依循上述監督機制向董事會反應,本會將秉持專業進行研議。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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