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鄰居在小區電梯被奸殺,兇手竟是14歲 “野種”洩憤少年

●逍遙客

2013年4月4日,河南漯河。傍晚6時,劉家俊在妻子趙燕芳失聯4個多小時後,在自家樓下的地下室找到了被人奸殺的趙燕芳。漯河市警方接報後,第一時間進行了現場勘查,提取了相關物證。然而,由於被害人所在樓棟的電梯攝像頭壞掉了,警方遂對本小區及附近小區居民展開拉網式排查。當排查到本小區居民陳建業家中時,發現其14歲的小兒子陳東的一雙運動鞋,鞋底的花紋與現場遺留的花紋一致。經過搜查,在陳東的書包裡發現了被害人失蹤時攜帶的手機、玉墜等物品,陳東的作案嫌疑迅速上升。 年僅14周歲的陳東,怎會做出如此慘絕人寰的事情?然而,警方將陳東拘傳後,他很快就交代了強姦並殺死趙燕芳的犯罪事實:2013年4月4日中午1點左右,陳東來到小區同一棟樓西單元,在8樓的樓梯口看到趙燕芳,便尾隨她進入電梯內。電梯到一樓時,見門口無人,陳東便從後邊一把摟住趙燕芳的脖子,捂住她的嘴,將她拖進了緊挨著電梯間的地下室。陳東用雙手緊緊卡住她的脖子,幾分鐘後,見她還有呼吸,陳東抓住其頭髮對著地面猛磕,直到將其殺死。然後,陳東脫掉她的褲子奸屍。完事後,陳東將其手機、脖子上的玉墜、鑰匙等物品拿走,將其褲子和鞋子順著電梯旁邊的垃圾洞扔下去後逃離現場回家了。 而讓警方震驚的是,此前,陳東和被害人趙燕芳並不認識,他殺人的目的僅僅只是為了發洩情緒、報復父母,選擇這一棟樓是因為他知道這棟樓電梯裡的攝像頭壞掉了。得知真相後,陳東的母親王娟悲痛萬分,她多次向警方申訴,懇求有關部門從輕處罰。然而,陳東的父親陳建業卻表現的很“淡定”。在警方多次傳喚後,他說出了一個驚天秘密:“陳東不是我的親生兒子!”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案發後,通過偵查機關的調查材料、審判階段法院作出關於陳東的“社會調查報告”,以及陳東的“悔過書”等眾多材料,我們終於找到答案: 1992年,陳東的父親陳建業和母親王娟結婚,兩年後,生下大兒子陳龍。陳龍5歲那年,因陳建業有了情人孫雅且對方懷孕了,王娟一氣之下和陳建業離了婚,帶著陳龍遠赴東北打工。其間,王娟交了一個叫郭川的男友並同居了。不久,陳建業的情人孫雅流產,陳建業到東北探望王娟母子,要求與王娟複婚。為了孩子,王娟答應了。不久,王娟發現自己再次懷孕了!這個孩子就是陳東。陳建業認為孩子不是自己的,要求王娟把孩子打掉,但王娟還是執意生下了他。 陳建業在政府部門上班,又兼做小生意,收入不菲。但他不但不承擔陳東的入託費、學費等,陳東日常的一切開支,都是王娟打工所賺。隨著年歲漸長,陳東感覺到父親對哥哥很疼愛,而對自己卻非常冷漠。 整個小學,陳東的學習成績一直都排在全班前三名,多次獲得“三好學生”等榮譽證書。小學畢業後,陳東以優異的成績,考入了漯河市最好的中學。然而,陳建業不願為陳東出錢上學,王娟不得不再次到東北打工賺錢。王娟經常不在家,陳建業便又和情人孫雅在一起了。王娟知道後,經常和陳建業為此事吵得不可開交。陳東變得越來越孤獨、自閉。 2013年初,陳建業做生意賠了,欠了一屁股外債。2月的一天,陳建業與王娟因為家庭開銷發生劇烈爭吵,陳建業大罵陳東是別人的“野種”,被陳東聽到。敏感脆弱的神經一下子崩潰了!自此,陳東便沉浸在悲慘身世中不能自拔。4月1日,同學張鑫的蘋果手機丟了,因為陳東最後一個離開教室成了懷疑對象。沒有偷手機卻背上了“小偷”的惡名,陳東萬分委屈。4月4日,陳東放假在家,因為情緒低落又被陳建業罵了幾句。多年來積攢的怨氣從陳東心底爆發,他想做一件出格的事報復、發洩一下……慘案就此發生。 案發後,自知罪孽深重的陳東,寫下了一封“萬言悔過書”,在這封悔過書裡,飽含了一個14歲少年曾經對溫暖親情的渴望、無奈,卻在對父母婚姻的絕望中,決定以最決絕的姿態報復……陳東的母親深感對不起兒子,想方設法為兒子尋找可以從輕處罰的條件。而陳東的父親卻很被動,他並沒有積極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以取得被害人家屬的諒解。然而,讓人意想不到的是,警方委託有關部門為陳東和陳建業做了親子鑒定,DNA鑒定結論證實:陳東是王娟和陳建業的孩子!拿到鑒定結果那一刻,陳建業當場悔淚長流,囁嚅著說:“爸爸對不起你,是爸爸害了你啊……” 經諮詢律師,陳建業獲悉,依據法律規定,不滿14歲的孩子犯罪,是不負刑事責任的。為此,他不辭辛苦的到處尋找陳東案發時不滿14周歲的證據。與此同時,陳建業先後籌集賠償款20多萬元,主動聯繫受害人家屬,積極要求賠償對方,以獲得對方諒解,為陳東的從輕判處創造條件。 然而由於陳東戶籍上的年齡清晰地表明,陳東已滿14周歲;受害人親屬也不願意接受賠償而諒解陳東。所以,陳東依法應對犯罪行為負刑事責任。2014年7月22日,該案經過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陳東犯故意殺人罪被從重頂格判處無期徒刑。陳建業不服判決,委託律師再次上訴,並要求公安機關對陳東進行骨齡鑒定。該案被重新移送漯河市公安局,漯河市公安局委託相關醫生對陳東進行骨骼鑒定。 根據送檢陳東的X線片所顯示的骨骼骨骺癒合情況綜合評定,其年齡應在16.5±1.0周歲範圍內,骨齡鑒定結果顯示,陳東年齡已滿14周歲,陳建業希望兒子從輕處罰的願望再次落空。2014年底,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本案中未成年人陳東由一個積極向上的好孩子,變成一個殺人惡魔,其殘忍程度著實令人震驚;而他的父親陳建業十多年來,自導自演的這場“烏龍”血緣關係更是可悲可氣,最終害了孩子也毀了自己的家。平靜和睦的家庭是婚姻幸福、孩子健康成長的保障,願大家以此案為戒! (由於系未成年人,文中罪犯陳東是化名)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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