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立楷 分享陳正峰貼文於 爆料公社
【原Po內文】
這一切都是我活該!
人倒黴喔!就是那麼容易,這種事情也被我遇上。
我的車輛是停置停車格,被從停車格被移置出停車格外!我請員警來協助被移出停車格問題,因為我怕被告發違規停車。但因我的手腕受傷無法搬動車輛,因為車輛平時為我太太再使用,鑰匙都在她身上,但人在宜蘭市,所以我無法用鑰匙開啟車頭。
再想辦法這過程中,發現逆向違停的車輛應該為鄰居友人車輛!
我向前詢問是否該車為你們所有?該逆向車主前來移動車輛,但他要求我把車輛移開!但我告知他我沒鑰匙,他卻不客氣的惡言相向,告知我『你不會叫人送來嗎?』我說我沒辦法移動,一台近160公斤左右的車輛,因為我手腕受傷無法搬動,他卻說我不移動就要報警處理,我說「請你打電話報警處理吧!因為我真的無法搬動車輛!」
同樣的兩位的警察人員前來,跟逆向車主同樣的說『叫我移動車輛』。我告知沒鑰匙真的無法移動,他說那我只能開單告發你違規併排,再不移動請拖吊車前來,我說「開吧!我真的無法搬動車輛」。然後警方原本預計叫拖車前來,但因有鄰居跟家人幫忙協助下,搬移開讓逆向車輛先行離開,後拜託鄰居及家人協助再次搬入停車格。試問員警也知道原因為何硬要開單,是證明他不偏袒哪一方?還是我活該該受這種感覺?員警已知道的問題為何不正視,讓小弟本人要再一次受羞辱,他還告知你併排不可能可以銷單的,因為他說他有告知我要移開!
但他不了解車的重量,還有我手真的受傷,太太人在宜蘭陪家人,意思是我就倒黴嗎?!如果員警覺得有不妥當!他應該是協助我們處理事情吧!而不是消極的態度開單取締告發!再加上消極的態度告知我活該,我有告知你要移車,你不移我就開你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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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員留言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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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情始末都是我車輛被移出停車格所造成,不是我惡意的自我行為所發展。
一個是態度問題,一個是在侮辱我個人行為!我有做就該責罰,但明知我沒有行使的事,卻要我去面對這責罰,我不能接受這個問題,麻煩請正視這問題,態度決定別人對你的尊重,如果有人可以協助我請回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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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隆派出所
#大家的權益你我的問題
#騎大型重機沒有錯
#錯再你千萬別停停車格因為被移出格子外要自己負責
#那是不是買一台推高機來大家都別停格子了
#我不是硬脾氣請跟我講道理
#你吞我可以請讓我覺得你可以
#逆向是用雞腿買駕照嗎這樣都出不來
#要不然給我200我來幫你移出來
#說真的憑什麼要做什麼請不要侵犯我的權益
#員警也只是這樣而已
#行使自己權益卻忘了人民的困擾
#沒做的事情也要我擔他媽的吞不下
#我可能會被查水錶幹那就請你來吧
#人民保姆還是要你命三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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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員留言回應》
「法律看證據!倘若樓主有提供任何足夠證明車被移出的根據,或許就不會有第二件事的發生。實質上警方也只是依照現場顯示證據開單,畢竟現場的狀況為並排停車!若有相關證據,當然可以現場或事後提交,畢竟是一面之詞.....」
「依法規的話,警察兩邊都開單是正確的!除非你有證據能證明原本停放的好好的,沒有證據的話,警察不開你單只開對方的,就換成對方罵警察了!」
「我自己停路邊機車格,我也都會先拍照,避免其他人亂移車變成違規。我是認為警察開單是因為當下的事實,其他人不要故意亂扯警察的素質什麼的⋯⋯版主去調閱監視器後,才能申訴+檢舉那個可惡的移車人!」
「版主文中有提『他說那我只能開單告發你違規併排,再不移動請拖吊車前來,我說開吧!我真的無法搬動車輛』所以警察是不想開他的單,但是他執意不移車呀!結果還是逕舉,是代表車主不願意簽名收單嗎?」
「『如果員警覺得有不妥當!他應該是協助我們處理事情吧!而不是消極的態度開單取締告發!』...怪警察不幫你?警察本來就沒有義務幫你吧!萬一幫你搬車有損傷是不是又要求償?找朋友、車行各種方法可以搬車怎麼不找?」
來源來自爆料公社
往下看更多精彩內容:坐機車後座背著6個月大的女兒,卻被開嬰兒未戴安全帽罰單,媽媽不滿認為警方刁難!
社員 Jun Pei 在 爆料公社 發文
我想問一下各位,六個月大的小孩能戴安全帽嗎?
就在剛剛我老公騎車載我,後座我背著一個六個月大的女兒。
警察欄(攔)下說我女兒沒戴安全帽,所以要開單???
警察訴說沒戴安全帽就是不能背著共乘,
請問背戴是用來走路才能用的嗎?
(網路示意圖)
新莊福營派出所警員刁難一個六個月大不會講話不會行扣的小孩,對嗎?
我要為我女兒爭口氣!
「坦白說,警察是對的!」有社員好心提醒原po。
現行法規就是騎乘機車須戴安全帽,
雖然有人說這分明就是逼人民不要生,又不是每個人家裡都能有車!
只是.....
「把氣出在警察身上也很好笑!警察是刁難?
他跟你熟?不熟刁難你幹嘛?吃飽撐著?」
「你該怪的是制定法規的吧!如果警察放水,睜一眼閉一眼,
然後很不幸下一秒出事了,阿是不是風向就會改變說
『警方就在旁邊為啥沒有抓沒戴安全帽?』
警察也只是依法行事!」
不過,這不是第一起『嬰兒被開沒戴安全帽罰單』的案例。
新竹就有一名小嬰兒被開了他人生中第一張紅單,也是因為『沒戴安全帽!』。
根據媒體報導,2015年的時候,
新竹一名小嬰兒被開了人生第一張罰單,原因是他乘坐機車沒戴安全帽!
不過,市面上根本買不到符合嬰兒配戴的安全帽呀!
這張罰單也引發不小爭議。很多家長會用揹巾背小孩在胸前或是背後,
不然就是用一張小椅子架在機車踏板上讓小孩坐,
但,新竹交通隊隊長就表示這都是違法的!
『因為沒按照規定「設固定座位,不得附載坐人」。』
不過也有家長表示為了孩子安全,
其實如果願意花時間找,還是可以找到合格的嬰兒安全帽(保護帽)。
(新聞截圖)
「這是變相懲罰買不起車的家庭吧~
還說要鼓勵生育,難到買不起車的都沒資格生嗎?」
「不能開嬰兒沒戴安全就在生一個理由『沒有設固定座位,不得附載坐人。』
所以我們加了機車座椅就可以嗎?加了也要說我們不合法,
用背的說我們沒設固定座位,話都你們自己在講!」
也有社員建議
「我覺得警員考慮到交通安全,應該是開 『勸導單』,而不是『罰單』!
為人母必須機車三載而不開車必有苦衷。」
來源來自爆料公社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